绿水青山 用之有道
原标题:绿水青山 用之有道 ——我省首批林权类不动产证书发放到户
临夏州沿太子山旅游大通道耳子屲梁景区景色优美。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洪文泉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洪文泉
这几天,张掖市临泽县平川镇贾家墩村村民张正鹏满心欢喜,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他和其他6户农户将手里的“绿本本”林权证换成了“红皮皮”的不动产证,这是我省开展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动林权类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以来颁发的首批林权类不动产证书。
“自此,我们的林地像房产一样拥有了70年不变的不动产权。”张正鹏高兴地说,此次深化林权改革让他们的林地范围和面积更清楚了,最重要的是,在农业生产中有资金需求,可以到银行直接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并在全省12个县(区)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总结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摸清家底 制度改革先行先试
理清全省集体林地底数,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三权”分置的基础。全省林草系统按照“三调”数据和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调查成果,对集体林地面积进行了认真梳理,通过档案核查、外业勘测等手段,摸清了集体林地面积,为“三权”分置加快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作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县,临泽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重点围绕落实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促进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完善多元服务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按照示范引路、先易后难、全面推进的原则,确定蓼泉镇双泉村、鸭暖镇古寨村、板桥镇友好村作为此次清理规范的试点村。
“摸底数、建台账、确属性、核现状是首要工作原则。”临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顾学金介绍,如今,当地已经确定林权档案6200份,整合汇交数据信息4369条,有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为高效推进试点工作,省林草局印发《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全省试点工作,各试点县(区)各所在市(州)均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专班,全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定西市安定区通过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核查,形成“一查二核三落地”一整套技术规程,全面查清林改底数,精准核实林改数据,合力完成落地上图,全面梳理出林权证面积与实地不符、一地多证、重复登记等问题。
化解难题 林草确权有章有据
林权地籍调查是林权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确定土地权属、明晰产权的主要手段,是规范化开展林权登记的重要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林权类不动产由于历史原因和不同时期的技术标准,大多存在界址标识模糊,实地勘测难度大等问题。
“当初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时,分林到户的林地很多都存在面积不准、地类重叠、界限不清等问题。”临泽县自然资源局干部闫天虎介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要任务就是要解决“林地就是林地,耕地就是耕地,草地就是草地”的根本问题。
省林草局以林权存量数据整合为主线,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为抓手,引导各试点县(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精准把握不同时期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尊重历史和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平凉市泾川县结合县情实际,对林地权属交叉重叠、村界与实际情况不符等5类问题作出综合研判,提出具体化解意见,3个试点村集体林地全部确权到户,摸排问题全部化解到位。
定西市安定区按照“总体稳定、搁置争议、稳步推进”的原则,针对难点堵点和整改形成了一整套解决方案,通过汇总整理共性问题,逐村逐户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有效化解各类林权纠纷、林地纠纷,推动林改工作落实落细。
临泽县充分利用原有林权指界成果,逐宗地制作遗留问题核查情况表,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施策”的原则,采用“分股不分地、分利不分林”方式,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确认结果和相关村委会、权利人的确认意见,化解上轮林改中四至模糊、权属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
为了有效解决传统指界方式存在的周期长、难度大、精度低等问题,部分试点县(区)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对试点村集体林地进行勘测,逐宗更正权属重叠、面积不实、地类不准等问题,通过采取“影像判读+实地勘验”的方式,将林权宗地图形与高清影像图、地形图、生态红线图、全国“三调”成果等进行套合叠加,辅助开展林权指界工作,极大缩短了林权地籍调查时间。
激活动力 林下经济健康发展
将林权登记全面纳入不动产登记体系,既有利于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推进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助力全省林业生态产业发展。
近年来,甘肃创新发展思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不懈抓好林下经济发展、家庭林场培育、林业合作社建设、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流转等工作,积极主动“向森林要食物”,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经济林果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作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探索畅通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
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找准抓手,把发展林下经济作为深化集体林改、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天水市清水县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挥试点村资源优势,加快林地入股,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松果收购与初加工产业和野猪生态放养,签订入股合同317份,流转林地7086亩。
武威市天祝县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农户”等模式,鼓励有能力发展林下经济的村集体,按照分股不分林方式,村集体统一经营发展林下经济,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泾川、康县等8个县和29个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被国家林草局认定为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2023年,全省发展林下种植461万亩,林下养殖利用林地面积203万亩,国家级和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3家、41家,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3568家、家庭林场1086个,实现林下经济年产值79亿元。根据《甘肃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到2025年全省林下经济产值将达107亿元、2030年将达165亿元。
省林草局改革发展处负责同志介绍,我省将充分发挥试点县(区)示范引领作用,复制推广成功经验,激活各地改革动力,推进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拓宽“两山”转化路径,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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